2015年1月29日 星期四

[銘] The Idea of Justice (二)

有了上述的理論準備以後,Sen也開始鋪陳他對於正義理論建構時所會遇到的種種質疑。由一個非常基本的問題出發:理性思考真的是正確的嗎?也就是說我們透過推理的方式來解決所遇到的問題,是不是一個好辦法?這件事情有沒有被證實?或者是他本身是不證自明的?

先退一步想,他的問題究竟在問什麼?難道理性思考這件事還有質疑的空間?其實相對於理性思考,他所要比較的是用情感去體會一件事情的對錯:用我們對於特定的情境是否感到「舒服」來作為評斷的標準。他利用這個對比來討論理性背後的要素。Sen認為理性的一個重要基礎是其隱含的客觀性。而客觀性以Adam Smith給出的想法就是:保持一定的距離來看待一件事就是客觀。客觀允許不同的人從不同角度來思考一個問題。理性思考出的結果也一定不是唯一的,因為每個人經由理性所給出來的想法一定不同。

回到討論正義的主線,Sen重新搬出Rawls的觀念:Justice as Fairness,根據他的想法正義一定和公平脫離不了關係。所以什麼是公平?Sen給的定義是能夠避開自己的偏見以及被自己私利所影響的想法。Sen將Rawls的Veil of Ignorance詮釋為一種建構公平結果的工具,不過他認為這組工具不甚理想,它沒有考慮到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考量因此對不同價值給的權重可能不一樣。

我們還有幾種方式可以思考公平的問題。首先是完全由結果的角度來決定公平。這點有非常顯然的問題,在這樣的定義下,為了達到結果公平而燒殺擄掠也是正確的,而且也忽略了人們也很重視的「選擇」的過程以及自由。另外一種結果是定義在制度上,即定義某一套制度玩出來的東西就是公平。這樣定義的方式其實很危險,我們很難預測一群人在這個制度下會發明出什麼方式來擊潰我們想像中的正義制度並達到不合理的結果。Sen在這裡就引用社會選擇的觀念,雖然這等於把問題懸而未決,留給大家作為最後的仲裁者,不過這提醒了我們似乎要找出一套完全兼顧理想與現實的正義是不切實際地困難,我們可以採取某些方法解決比較簡而易見的問題,同時注意到一些會發生問題的癥結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